关于核实与完善学生姓名拼音的通知

发布者:付林发布时间:2014-04-30浏览次数:1831

关于核实与完善学生姓名拼音的通知

 

      为便于在校本科生办理英文成绩单、英文在读证明等材料,加快推进自助打印系统的研制,现需要对在校生姓名的汉语拼音信息进行完善。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的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完成姓名拼音信息的填写工作。

一、 填写步骤

学生进入学工系统——我的基本信息维护——填写或完善——保存。

二、填写要求

        请各位同学按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GB/T 28039-2011)》中5.1.6条护照的相关要求填写:
1、 姓氏拼音在前,所有字母均大写,名字拼音在后,所有字母均大写,姓氏和名字拼音之间空一格;
2、 所有拼音只能填写26个半角大写英文字母,不得使用a、ɑ等全角字母以及à等带声调的字母;
3、 拼音间存在连读会造成歧义的,不需要使用分隔符号分隔
如吴兴恩对应拼音为WU XINGEN
4、 拼音字母中无对应英文字母的按如下规则转换:
ü :YU如吕布对应拼音为LYU BU
举例:
张三丰:   ZHANGSANFENG
刘畅:     LIU CHANG
周建军:   ZHOU JIANJUN
赵李书刚:ZHAOLI SHUGANG

三、 时间要求

请各位同学于2014年5月11日前完成。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部(处)办公室:025-52090279(九龙湖)/ 025-83793292(四牌楼)
党委学工部:025-52090280(辅导员发展中心)/025-52090269(思政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025-52090282     资助中心:025-5209028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25-52090268
就业工作办公室:025-83795903(四牌楼) / 025-52090274(九龙湖)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025- 52090277
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025-52090159
  • 学工部 学生处 武装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九龙湖校区总值班:025-5209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