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教学。
3、负责通过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服务。
5、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撰写心理普查报告。
6、负责接听心理危机干预电话。发现、评估、通报学生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7、负责开展辅导员、导师、班主任等教职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8、负责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和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朋辈心理互助。
9、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自我成长及校园心理文化活动。
10、负责利用校内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媒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11、负责建立和完善“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医院、心理中心与学院、心理社团与学生个体之间的联动。
1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13、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参与相关课题的立项与研究。
14、负责建设江苏省心理育人工作研究实践基地,积极开展辐射江苏省的心理健康示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