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者:张静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3920


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教学。

3、负责通过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咨询服务。

5、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撰写心理普查报告。

6、负责接听心理危机干预电话。发现、评估、通报学生的心理危机,对出现心理危机的学生实施危机干预。

7、负责开展辅导员、导师、班主任等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心理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8负责对心理委员进行培训和队伍建设,指导开展朋辈心理互助。

9、负责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自我成长及校园心理文化活动。

10、负责利用校内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媒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11、负责建立和完善“校、院、班、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强化学校与家庭、学校与医院、心理中心与学院、心理社团与学生个体之间的联动

12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的学术交流、业务督导与培训。

13、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参与相关课题的立项与研究。

14、负责建设江苏省心理育人工作研究实践基地,积极开展辐射江苏省的心理健康示范活动。


部(处)办公室:025-52090279(九龙湖)/ 025-83793292(四牌楼)
党委学工部:025-52090280(辅导员发展中心)/025-52090269(思政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025-52090282     资助中心:025-5209028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25-52090268
就业工作办公室:025-83795903(四牌楼) / 025-52090274(九龙湖)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025- 52090277
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025-5209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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