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发布者:李勖晟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3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东南大学大学生健康心理协会是由热衷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愿意在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保健等方面为广大学生服务的在校大学生团体。协会接受东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及东南大学党委和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 协会成立于20013,正式成立大会于2001513日举行。


第三条 口号:心有你我,协助他人。


第四条 定位我们是以心灵的健康与成长为初衷,与广大大学生一起敞开心扉,彼此沟通,相互帮助,共同成长,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自己与他人心灵深处的感悟与需求,用责任与热情将心理健康知识与爱的温暖传播到校园中每个角落的学生组织。


第五条精神以人为本。


第六条氛围:广泛学习,自由沟通,认真感悟,热情付出。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团。由上届会长团推荐和会员自主报名,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每届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任期一年,会长不得连任。


第八条会长团的权利和责任


(一)负责组织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二)提出会长候选人名单;

(三)接受校团委、党委和中心领导,在中心和校团委、党委指导下规划协会一整年的工作;

(四)组织、修改和实施协会的章程,监督协会的日常工作;

(五)带领和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促进协会凝聚力提升;

(五)协助新任会长熟悉协会各项工作。


第九条协会设组织部、实践部,学实部,手语部、新媒体中心五个部门。


第十条协会各部门部长各一名,各部门副部长一到两名,各项目组负责人一到两名。


第十一条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项目组负责人产生制度:


(一)会员递交竞选申请,经会长团通过即可参加民主选举

(二)从民主选举选出合适人选,最后由会长团宣布选拔结果


第十二条会长团及各部门职责


(一)会长团:根据东南大学党委、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及社联会的有关指示,确定协会发展计划并制订相关的活动计划,协调并监督各部门开展工作;副会长和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完成以上工作及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处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包括负责协会财政、物资,会员管理;负责优秀心协工作者的评审工作;负责提拟协会通知,会议记录;负责各种活动记录及学期活动总结等工作;负责协会优秀成员评价工作(评价标准见附表2);保持和发展本协会与校外其他协会的关系;

(三)实践部:安排进行成员团辅和素拓能力的培养;

(四)新媒体中心:负责协会的活动宣传并定期的发布协会相关推送。

(五)学实部:安排会员心理知识技能培训,、拟写对外心理知识输出内容,研讨心理知识,按照要求举办心理讲座。

(六)手语部:安排会员进行实用手语和手语表演的学习;参加每年秋季学期的手语风采大赛和春季学期南京市手语风采大赛。



第三章活动


第十三条协会各部门以及项目组如要举办活动须向会长报告并得到批准方可举办,且要完成以下要求

  1. 活动前至少一个月向会长提交详细活动策划,如需人员支持应尽快提出

  2. 活动结束后提交该次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实物资料给组织部,并在例会时报告活动情况,并尽快完成活动总结。

  3. 各活动应节约经费和物资,活动后如要报销应准备好正规发票按时提交给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4. 协会致力于打造长线品牌活动,包括秋季学期的手语风采大赛和春季学期心理知识竞赛;



第四章招新安排


第十四条

(一)遵循学办相关规定,参加每年秋季“百团大战”和春季“百团大战”;

(二)协会在整学年内长期接受招新;

(三)凡承认本会章程、爱好心理学、富有爱心及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东南大学在校大学生,经报名面试通过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四)自由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承担的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参加协会各项活动,交流思想,反馈心得。


第十七条优秀心协工作人员评审标准及方法:

(一)部门活动参与度;

(二)协会大型活动参与度;

(三)参评会员必须提交本年度参加协会活动情况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工作由组织部进行,评审结果必须经理事会签署意见方具效力;

(五)评审工作于每学期13周开始进行,14周学期会公布评审结果。特殊情况可以顺延;

(六)优秀心协工作成员数量:各部门每个部门至少一位,当部门人多的时候,各部门每五个中选一个向上取整,同时优秀心协工作成员在选举部长和会长时候会优先考虑;


第十八条会员相关制度

  1. 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其他管理条例,违反者按条例规定内容进行处理。



第五章经费


第十九条向校团委和心理健康中心争取经费支持,组织会员参加公益活动,接受有关部门赞助;


第二十条由组织部专人负责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经费使用遵守以下规则:


(一)本着节约、再生的原则使用经费;

(二)使用前须报请会长和中心同意;

(三)报销经费时须出具有效发票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四)实行收支公开制度。


第二十二条协会工作受校党委、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社联会及协会理事会的监督审查。



第六章会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每年五月份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由会长主持。会长报告协会的年发展情况,并进行民主换届选举,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四条每学年开学第二周周三召开全体会员工作动员大会,对新生做出欢迎,对新学年的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第七章部门活动


(一)定期召开例会,例会结束后提交至少两张竖版和横板照片给组织部,例会小结,拍照签到表给组织部;

(二)每次例会结束提交活动总结,格式见附表1。;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协会章程每一年审议一次,修改工作由协会会长团负责组织。
















附表1

时间:

地点:

主题:

活动内容:






































附表2

签到表样式

姓名

是否到了到了1不到0












  1. 各部门每次例会签到后拍照签到表,然后发给组织部,组织部放入一个excel进行汇总。

  2. 学期末,对每个部门各成员到的次数进行总结,计算部门活动参与度;然后计算大活动参与度;再结合部长的推荐(因为各部门可能活跃人员和参与人员并不是同一人),最终确定优秀心协成员名单;再召开全体大会,表彰优秀成员并进行奖品发放和证书发放。


  1. 大活动参与度计算方法(根据占用成员空闲时间计算,一小时为一分):

  1. 协会集体办的活动,参与策划组并参加活动每次记10分,参加联谊记4

  2. 中心举办的活动,每次记4

  3. 实践部团辅活动每次记4

  4. 学实部PPT制作每次记4

  5. 手语部出去参加比赛记15

  6. 组织部每周会议总结收集和照片整理 1

  7. 新媒体中心推送单篇 2分,单张2


部(处)办公室:025-52090279(九龙湖)/ 025-83793292(四牌楼)
党委学工部:025-52090280(辅导员发展中心)/025-52090269(思政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025-52090282     资助中心:025-52090283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025-52090268
就业工作办公室:025-83795903(四牌楼) / 025-52090274(九龙湖)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025- 52090277
武装部国防教育办公室:025-52090159
  • 学工部 学生处 武装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九龙湖校区总值班:025-52090050